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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7-10 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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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檢測
6、土壤環境風險評估要點
(1)建立污染地塊概念模型
概念模型的內容包括污染來源、潛在受體以及暴露途徑。《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規定了多種暴露途徑。根據建立的概念模型,某種暴露途徑對于該特定地塊并不存在的,則風險評估可以不考慮該暴露途徑。
(2)風險評估的參數選擇
對于污染物理化和毒性參數,原則上選擇《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所規定的參數;《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未規定的,可引用國際上機構發布的具有較高認可度的數據庫中的參數,并明確說明數據來源及選擇依據。
對于人體暴露特征參數,原則上采用《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規定的參數推薦值;確需調整的,應參照國家或地方部門發布的數據,并明確說明數據來源及選擇依據。
(3)關于風險控制值
根據《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土壤風險控制值指根據用地方式、暴露情景和可接受風險水平,采用規定的風險評估方法和場地調查數據,計算獲得的土壤污染物的含量限值。
當污染地塊規劃用途明確時,應根據規劃用途計算風險控制值;規劃用途不明確時,可結合可能的多種規劃用途,提供相應的風險控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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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 檢測項目 | 檢測方法 |
| 4 |
銅 |
土壤和沉積物無機元素的測定波長色散x射線熒光光譜法(HJ 780-2015) 土壤和沉積物銅、鋅、鉛、鎳、鉻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491-2019) |
| 5 |
鉛 |
土壤質量鉛、鎘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41-1997) 土壤和沉積物無機元素的測定波長色散X射線熒光光譜法(HJ 780-2015) |
| 6 |
|
土壤和沉積物、、硒、鉍、銻的測定微波消解/原子熒光法(HJ 680-2013) 土壤質量總、總、總鉛的測定原子熒光法部分:土壤中總的測定(GB/T 22105.1—2008) 土壤和沉積物總的測定化熱解-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923-2017) 土壤質量總的測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6-1997) |
| 7 |
鎳 |
土壤和沉積物無機元素的測定波長色散X射線熒光光譜法(HJ 780-2015) |
| 8 |
|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HJ 642-2013)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HJ 605-2011)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頂空/氣相色譜法(HJ 741-2015)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鹵代烴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HJ 735-2015)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鹵代烴的測定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HJ 736-2015) |
農田土壤環境檢測
領域:
農用地
種植用地
居住用地
綠色建設用地
園林用地
檢測項目:必測項目:鎘、、、鉛、鉻、通、鎳、鋅
其他選測項目:總量、總量、苯并(α)芘等
標準依據:《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15618-2018)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 -2005)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2018
《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 166-2004
《土壤質量總的測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4550 GB/T 17136)
《土壤質量銅、鋅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8)
《土壤質量鎳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GB/T 17139)
《土壤質量鉛、鍋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41)
地下水/地表水環境檢測
領域:地下水
檢測項目:
(1) 重金屬(19項):六價鉻、鐵、鋁、錳、鋅、硒、鈉、銅、鉛、鎘、、、鎳、錫;
(2) pH、渾濁度;
(3)VOCs(27項)、SVOCs(11項)同土壤。
標準依據:
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HJ/T 164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GB 14848-2017地下水質量標準
GB 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 5749-2006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5084 -2005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