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1-05-08 09:56  
【廣告】





消防器材應符合下列要求:
(1)車間、庫房、辦公及其他建筑物內應結合滅火器配置場所、滅火級別、保護距離、危險等級、計算單元等,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配置滅火器。
(2)一個計算單元內配置的滅火器數量不應少于2具,每個設置點的滅火器數量不宜多于5具。
(3)滅火器材應定置存放,宜有器材編號,并明確管理責任人;滅火器應在檢驗有效期內,有每(半)月檢查合格的現場點檢記錄,并有點檢人簽字。
(4)消防器材前方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不得挪動和破壞消防器材;用過的滅火器不應放回原處。

消防標識和應急照明管理:
(1)各區域應使用規范標準消防標識,消防標識齊全、無破損、褪色,固定牢固。
(2)工作區域、作業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出口、樓梯和走道以及其他消防重點部位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設置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應急疏散指示標識和應急燈電池無匱乏、無破損。
(3)設置EPS應急電源,應有明顯標識,處于工作狀態,明確管理責任人。
(4)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處應當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標志燈或反光標志;安全出口標志宜設在出口的頂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標志宜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m以下的墻面上,通道疏散指示燈的間距不應大于20m;標志不應當被遮擋,且保持完好。
單項消防驗收檢查內容包括:
1、建筑類別、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2、建筑內部裝修防火;
3、防火防煙分隔、防爆;
4、安全疏散與消防電梯;
5、消防水源、消防電源;
6、水滅火系統;
7、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8、防煙排煙系統;
9、建筑滅火器;
10、其他滅火設施。
所有子項評定合格,且滿足下列條件的,單項評定為合格,否則為不合格:
1、B類不合格項不大于4處;
2、C類不合格項不大于8處。
綜合評定:
消防驗收的綜合評定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建設工程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綜合評定為消防驗收合格;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項的,綜合評定為消防驗收不合格。
對于大型建設工程需要局部投入使用的部分,根據建設單位的申請,可實施局部消防驗收。申請局部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符合下列條件:
1、與非使用區域有完整的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防火、防煙分隔;
2、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3、消防水源、消防電源均滿足消防技術標準和消防設計文件要求;
4、取得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各項消防設施技術檢測合格報告,并保證其獨立運行;
5、消防安全布局合理,消防車通道能夠正常使用。
檔案: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檔案應包含資料審查、現場抽樣檢查及功能測試、綜合評定等所有資料。經復驗合格的建設工程驗收檔案應將不合格項目的整改證明資料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復驗記錄表》等材料與原驗收材料一并建檔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