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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0-27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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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體制企業正規派遣工,是正常用工的一種補充
非體制企業正規派遣工,是正常用工的一種補充。 一般的企業用正規的派遣工,更多的時候是為了完成緊急的工作任務,而企業人手不足,不得已向第三方派遣單位引進派遣工人,并支付相關的勞務費用。 正規勞務派遣受《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和《勞動合同法》的約束,派遣員工在本質上和正式的勞動者并沒有多大的區別,不同的是,勞動者不隸屬于企業(用工單位),而是隸屬于派遣單位(用人單位),勞動者的勞動關系,在派遣單位。 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依法享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各項,并不因為自己的派遣身份區別對待。 當然,目前的派遣法規下,有一些限制,所以,批量派遣的員工層次并不高,一些高層次、重要崗位的派遣業務,目前在國內并沒有大面積鋪開。

勞務派遣合同當然有保障
勞務派遣合同當然有保障,勞務派遣也是一種用工的方式,只是沒有正式員工穩定,但是權利都是可以保障的。會有《勞動合同法》保障勞動者的基本權益。《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規定的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過錯范圍內補充性連帶責任
責任承擔: 1、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此處用工單位位責任,勞務派遣單位過錯范圍內補充性連帶責任)。 關于被派遣勞動者的退回 1、勞動者原因導致的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出現勞動者非因公負傷或不能勝任工作情形。 2、用工單位原因導致的退回,勞務派遣單位不可解除合同。比如用工單位經濟性裁員,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決定提前解散或者經營期限屆滿不再繼續經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