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1-09-07 11:43  
【廣告】





工傷后多久做傷殘鑒定,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工傷后的傷殘鑒定沒有具體的申請時間要求,只需要在工傷傷情穩定后,一年內提出鑒定申請(因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為1年,需要在這期間鑒定,才能更好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鑒定以后,就可以依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工傷賠償包括:醫費、停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和醫補助金,等等。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九級工傷傷殘鑒定標準11)面部有≥8cm或三處以上≥1cm的瘢痕;12)兩個以上橫突后遺腰痛;13)三個節段脊柱內固定術;14)脊椎壓縮前緣高度<1/2者;15)椎間盤切除術后無功能障礙;16)一拇指末節部分1/2缺失;17)一手食指2~3節缺失;18)一拇指指間關節功能喪失;19)一足拇趾末節缺失;20)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21)跖骨或跗骨影響足弓者;22)患肢外傷后一年仍持續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腫者;23)內固定術后,無功能障礙者;24)外傷后膝關節半月板切除、髕骨切除、膝關節交叉韌帶修補術后無功能障礙;25)第v對腦神眼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