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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1-09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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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銀川建設項目投資、寧夏投資管理、銀川股權投資、建設項目、工程承包、鐵路建設、鐵路養護、公路建設、公路養護。城市軌道建設、市政公用事業、水利水電建設、機場建設項目、住宅建設。對于已全部竣工但尚未投入生產或使用的項目總投資建設,可以肯定。
建設項目已經竣工但尚未完全竣工,尚未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仍在建設過程中,其總投資按照《輔導定見》第五條、第六條確定。《輔導定見》第5條規定,在建建設項目的建設總投資不能根據建設過程中實際發生的投資額確定。
第六條規則:已建成投產或使用的建設項目,項目單位能夠證明項目實際投資額與批準、核準文件或備案信息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建設項目實際投資額確定投資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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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投資回收
流動資產:流動資產在項目壽命期內,始終被占用并周而復始地流動,壽命期結束時,全部退出生產與流通,以貨幣資金形式被回收。
其它資金回收時間從投入生產之日起,所用時間長短由投資項目特點、收益狀況、回收計算方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等因素決定。
(1)固定資產回收
1)回收時間:生產期。
2)回收形式:折舊。
固定資產在使用中會逐漸磨損和貶值,使用價值逐步轉移到產品中去,這種伴隨固定資產損耗發生的價值轉移稱為固定資產折舊。轉移的價值以折舊的形式計入成本,通過產品銷售以貨幣的形式回到投資者手中。
(2)流動資產回收:
項目的期末回收全部流動資產。
建設工程項目,亦稱建設項目(ctruction project),是指按一個總體設計組織施工,建成后具有完整的系統,可以獨立地形成生產能力或者使用價值的建設工程。一般以一個企業(或聯合企業)、事業單位或獨立工程作為一個建設項目。
建設項目的基本特征如下:
(1)在一個總體設計或初步設計范圍內,由一個或若干個互相有內在聯系的單項工程所組成,建設中實行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2)在一定的約束條件下,以形成固定資產為特定目標。對于已全部竣工但尚未投入生產或使用的項目總投資建設,可以肯定。約束條件有時間約束即有建設工期目標,資源約束即有投資總量目標,質量約束即一個建設項目都有預期的生產能力(如公路的通行能力)、技術水平(如使用功能的強度、平整度、抗滑能力等)或使用效益目標。
(3)需要遵循必要的建設程序和特定的建設過程。即一個建設項目從提出建設的設想、建議、方案選擇、評估、決策、勘察、設計、施工一直到竣工、投入使用,均有一個有序的全過程。
(4)按照特定的任務,具有一次性特點的組織形式。其表現是投資的一次性投入,建設地點的一次性固定,設計單一,施工單件。
(5)具有投資限額標準。即只有達到一定限額投資的才作為建設項目,不滿限額標準的稱為零星固定資產購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