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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27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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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中國申請人申請國外專利有哪幾種途徑?PCT途徑申請國外專利與直接申請各自具有的優缺點是什么? 中國人申請國外專利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PCT申請在國際階段包括哪些程序? PCT的宗旨和主要目標? PCT申請進入國家階段的期限?PCT申請提出國際初步審查的期限? PCT申請進入國家階段時申請人須履行的手續主要包括哪些?
申請事項
1、中國申請人申請國外專利有哪幾種途徑?
1)依據國際公約、雙邊協議或互惠原則,直接向外國提出專利申請,簡稱直接申請;
2)依據PCT國際專利申請,簡稱通過PCT途徑申請。
2、PCT途徑申請國外專利與直接申請各自具有的優缺點是什么?
PCT途徑申請優點:1、贏得時間;2、減小風險;3、推遲決策時間;
PCT途徑申請缺點:1、費用高于直接申請;2、在國外專利局審查的時間一般會較直接申請滯后。
直接向外國提出的專利申請原則
1)國民待遇原則(所謂國民待遇原則,是指在保護工業產權方面,各成員國應給予其他成員國的國民與本國國民同樣的保護);
2)專利獨立原則(所謂專利獨立原則,是指各成員國對同一專利申請的審查結果相互獨立);
3)優先權原則(所謂優先權原則,是指成員國的國民在向一個成員國提出專利申請(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等)后,在一定期限內再向其他成員國提出相同的專利申請時,可要求該在先申請的優先權。所謂“一定期限”即優先權期限,《巴黎公約》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的優先權期限為12個月,外觀設計的優先權期限為6個月;
4)國際展覽會的臨時保護原則;
5)強制許可原則(所謂強制許可原則,是指如果從申請日起滿4年或從批準專利之日起滿3年,專利權人無正當理由沒有或沒有充分實施其專利的,專利局可以應有條件實施人的請求,強制專利權人許可其實施該專利)。
涉外代理機構在接受了發明人的涉外專利申請委托后,申請人有兩種可供選擇的方案:以單件形式向外國申請專利和以PCT(專利合作條約)的形式提出國際申請。 單件形式向外國申請專利,是指涉外代理機構將發明人的發明創造分別向發明人期望獲得保護的每個國家和地區提出一份單獨的專利申請,涉外代理機構的專利代理人必須按照每一個申請國家和地區的專利法要求修改或者重新撰寫原專利申請文件,使之符合該國法律規定的語言、文件格式以及申請程序等方面的要求,然后由這些國家和地區的專利局分別進行處理。
PCT形式的國際申請是指按照PCT(專利合作條約)的規定,申請人只要使用一種語言向國際申請受理局提交一份國際申請,就可以獲得在多個PCT成員國的專利保護,這樣就大大地簡化了向國外申請專利的手續。 此外,根據PCT的規定,國際申請從國際階段進入國家階段的期限為自優先權日起20個月或30個月,要比現有的巴黎合約優先權多8個月或18個月,在此期間,申請人還可以獲得國際檢索報告,有充分的時間和依據決定其國際申請是否繼續向國外申請以及向哪些國家和地區申請。因此,PCT的締約國很愿意通過PCT申請國際專利。
截至今日,PCT已發展到60多個締約國(其締約國必須是巴黎公約成員國)。中國已于1994年1月1日正式加入PCT.中國專利局作為PCT的受理局、指i定局和選定局,承擔條約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義務,并行使其權力;根據國際專利合作聯盟大會的決定,中國專利局同時作為PCT的國際檢索單位和國際初步審查單位,承擔條約及其實施細則以及中國專利局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為進行國際檢索和國際初步審查目的而簽訂的協議所規定的義務,并行使其權力。
中國的單位或者個人只要以中文向中國專利局提交一份國際申請,并繳納一份費用,該國際申請就能在申請中指i定或選定的各個國家(必須是PCT締約國)具有正常國家申請所具有的效力。
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營業場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外國其他組織以及在國外的中國單位和個人,以已經在外國用英文提出的在先申請為優先權基礎向中國專利局提出國際申請時,為方便起見,可以使用英文提交國際申請,其效果與使用中文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