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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9-04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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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系、勞務關系、承攬關系,三者之間有什么關系?又有什么區別?相信有很多朋友對此并不清楚,發現關系好亂啊!為此,小編就簡單的說一下這三者關系,供朋友們參考。
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運用勞動能力實現勞動過程中形成的一種社會關系。勞動關系的主體是明確確定的,一方為用人單位,另一方為勞動者。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雙方尤其是單位會承擔較大的法律風險。雙方的權利義務除依法律和雙方簽訂的合同確定外,還要根據工會與用人單位簽訂的集體合同來確定。如《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七)、糾紛解決途徑不同
因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必須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員會的仲裁,勞動仲裁是民事訟的前置程序,未經仲裁不得訟勞動關系糾紛適用勞動仲裁前置程序。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院提起訟”之規定,因勞動關系產生的糾紛,必須經過勞動仲裁程序,才可起訴至法。

二,勞務派遣工未來的發展建議
1.攢足經驗,另謀他路。
很多人迫于各種現實情況,一邊干著勞務派遣的工作,一邊“罵著”制度的不合理。與其改變不了現實,不如讓自己的簡歷“升值”,盡早離開勞務派遣工的身份,尋找其他公司,直接去單位簽訂勞動合同。2.繼續深造,平臺更高。
很多年輕人不甘于勞務派遣工的身份,繼續深造,比如說出去留學,比如說考取研究生,趁著自己年輕,盡大努力走上更高的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