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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3-23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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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誤區
以下是申請人常出現的幾個關于專利申請的誤區:
1、自己研發的技術方法,不用申請專利都可以有知識產權
專利不同于著作權,著作權是設計完成后,便有著作權,而專利采用的是實審制,以申請公開為前提而獲取專利權的。自己研發的技術方法,若不申請專利,是無法進行維權,更不能制止他人侵權、生產、銷售。
2、不管是什么東西都可以做專利
根據專利法,違背科學規律的發明、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治liao方法、動植物新品種、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兩者結合,都是不能授予專利權的。很多時候申請人說,有一個想法,但沒有實施案例,都是不能做專利的。
3、產品銷售好,大規模生產后,才申請專利
眾多企業在申請專利時,都先考慮這個產品是否受大眾喜歡,銷量高不高,再決定是否申請專利,有一種這個產品沒有大利潤就申請專利很浪費錢的想法。但是當你的產品銷量大,仿mao產品早已推出市場,或者他人已經搶先一步拿你的產品申請專利,那你的損失不是更大嗎,前期的推廣成本都為他人做嫁衣。
4、專利進行改良,不用再申請專利
專利的保護,是根據申請時提交的文件(比如權利要求書、外觀圖片),若你的產品進行改良,已經超出了原專利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便不再受原專利保護了,相當于這個是新產品,需要重新申請專利。
5、獲得專利證書后,就高枕無憂
由于專利審查的實際情況,可能出現疏漏,導致實用和外觀的專利權穩定性不高。提前發表證據、與已有專利近似度高等情況,他人都可提出無效請求,請求無效該專利。
6、申請專利時,過度注重保密
部分申請人認為技術中某部分是自己的重要商業秘密,不愿意公開,只提供簡單幾句技術材料,但重要技術方案不提供或提供不清楚,這種情況很容易被審查員以技術公開不充分導致駁回。專利都是以公開來獲取專利權的。
申請軟件著作權和申請專利的區別
1、保護主體不同
軟件著作權:保護源代碼
申請專利:保護產品的制作工藝、結構變化或外形設計
2、申請要求不同
軟件著作權:無具體要求
申請專利:有新穎性、實用性、創作性等要求,而且未提前公開
3、保護時間不同
軟件著作權:公司是首ci發表之后50年,個人是終生及死后50年
申請專利:實用和外觀專利是10年,發明專利是20年
4、審查制度不同
軟件著作權:采用登記制,資料沒有問題便可領取證書
申請專利:采用審查制,需要符合專利授權的條件
什么是專利分案申請?
專利分案申請,是指一個專利申請包含兩個以上發明、實用或外觀專利,申請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專利局提出分案的申請。
時間的限制:
1、專利已經被駁回、撤回、視為撤回,都是不可以提出分案申請
2、申請人可在收到授予專利權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提出分案申請(相當于在辦理登記手續的期限之前)
3、專利在恢復期內、復審期間、行政訴訟期間,都可以提出分案申請
4、已經提出了分案的專利再次提出分案申請,時間是根據原申請專利審核
5、對于審查員審查意見而提出分案申請提交時間,根據審查員通知書而定
專利分案申請,分為兩種情況:
1、主動提出分案申請,是指申請專利人在提交包括兩項以上的發明、實用的一件專利申請上,主動向專利局提出分案申請。
2、被動分案申請,是指專利局審查后,認為該申請專利存在單一性缺陷,要求申請人進行修改提出分案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