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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5-16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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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離婚時能要求分割曾經有過的收入嗎?
張靜律師解答:不能。只能分割雙方離婚時既存的財產,不能分割曾經獲取過的收入。
判z決書節選:
本院認為,法z院審理離婚案件(或離婚后財產糾紛)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是分割雙方離婚時既存的財產,而非曾經獲取過的收入。在夫妻生活中,雙方均有在合理范圍內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已經合理處分的財產不屬于離婚時分割的范圍。至于夫妻一方是否存在轉移財產的情況,應結合雙方的經濟收入狀況、存款數額及消費水平等因素進行綜合判斷。李某主張分割張某名下銀行存款,認為張某轉移了大額夫妻共同財產,但依李某的陳述,張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于黑龍江辦事處工作,每月工資收入為5000元左右,收入并不高。且從其調取的張某自2008年至2015年7月的銀行賬戶流水顯示,張某的收入與其支出水平基本相符,其銀行賬戶的存入和支出交叉進行,交易頻率正常,未見異常變動,無轉移財產的跡象。雙方自1998年結婚至2015年張某起訴要求離婚,夫妻共同生活多年,在正常家庭生活中消耗的金錢及財產不屬于離婚時可分割的范圍。李某未能舉證證實張某有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其上訴請求分割相應款項,理據不足,本院不予采納。至于李某主張分割由閆某贈與的房屋租金40000元,因金錢是種類物,即便張某收取了上述租金,李某未能舉證證實該筆租金收入獨立于張某的其他存款存在,沒有與其他財產發生混同或者在婚姻生活期間被消耗掉,在離婚時尚存在,故其要求分割上述租金的主張,本院不予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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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賠償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所負的侵權之債,應從另一方對該機動車是否具有運行支配權和有無運行利益來判斷,如符合這兩項標準,則應認定為共同債務。
但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所負的債務不能一概而論認定為個人債務或者夫妻共同債務,屬個人債務還是屬夫妻共同債務,仍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該侵權行為產生的終目的是為了行為人的夫妻家庭共同生活,侵權人駕駛車輛為營運車輛,其營運收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發生交通事故所產生的債務是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致,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夫或妻一方在上下班、個人游玩途中或駕駛車輛進行其他與家庭生活無關的活動發生交通事故的,是其個人的侵權行為所致,其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個人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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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新解釋后已經被法z院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案件可以申請再審嗎?
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的《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明確以后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時需要夫妻另一方的同意。那么,之前審理的,夫妻另一方沒有簽字,卻已經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案件,可以申請再審嗎?
高人z院于2018年2月7日向各人z院下發明傳通知,進一步明確審理涉及夫妻債務案件的4項具體工作要求:(1)正在審理的一審、二審案件,適用《解釋》的規定。(2)已經終審的案件,甄別時應當嚴格把握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結果明顯不公的標準。比如,對夫妻一方與債權人惡意坑害另一方,另一方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無端背負巨額債務的案件等,應當依法予以糾正。再審案件改判引用法律條文時,盡可能引用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四十一條等法律。(3)對于符合改判條件的終審案件,要加大調解力度,盡可能消化在再審審查階段或者再審調解階段。案件必須改判的,也要盡量做好當事人服判息訴工作。(4)對于符合上述改判條件的終審案件,也可由執行部門盡量通過執行和解等方式,解決對利益嚴重受損的配偶一方權益保護問題。
廣州婚前買房婚后裝修和拿房產z證,離婚時另方有份嗎?
小馬和小陳相戀多年,2010年登記結婚。小馬一直收入殷實,2009年就以個人積蓄出資全款購買了一套商品房,房屋因屬于期房,簽訂合同和繳納購房款項后直到2012年才交房入住并辦z理產權證。
小陳用自己婚后的積蓄對房屋進行了裝修,并購買了家具家電。2013年雙方孩子出生后一直由小馬母親幫忙照顧,后因婆媳矛盾,小陳向法z院起訴要求和小馬離婚,并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房屋。小馬對離婚和子女撫養問題都沒有異議,但堅持認為房屋是自己用婚前個人財產購買,不同意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律師講法:《婚姻法》司z法解釋一9條規定,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結合《婚姻法》8條的規定婚前財產屬于一方個人財產。本案中,小馬在與小陳登記結婚前已經用自己的婚前財產支付了購買房屋的全部價款,也就是已經完成了房屋買賣合同中己方的全部義務。雖然該房屋實際交付和辦z理產權登記發生在結婚后,這只是售房方單方履行義務。小馬婚前支付的購房款只是在婚后發生了形式上的變化,變成了房屋產權而已。該房屋仍應當為小馬的個人財產,不因小馬與小陳的結婚而發生轉化。小陳對房屋的裝修符合不動產添附的規則,裝修費用和家具家電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故法z院判z決房屋歸小馬所有,由小馬補償小陳裝修和家具家電費用中屬于小陳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