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1-05-30 06:15  
【廣告】





合同附件,分析:我們比較關注主體合同的內容,商務談判很能圍繞
合同附件,分析:我們比較關注主體合同的內容,商務談判很能圍繞主合同展開,在合同審查過程中也容易發生重要主合同、輕合同附件的情況,上述情況也避免,否則,極易造成合同條款重組或合同附件條款加重一方責任的法律風險。比如,某些境外廠商通過合同附件的形式約定“合同條款與附件內容相沖突以附件內容為準”或通過附件條款細化、補充主合同的內容,影響交易對方的利益。
合同終止/解除條件及賠償/補償等事項的約定
分析:由于國易主體的強勢或有利地位,很多涉外合同中合同終止/解除條款啟動非常容易,有的合同甚至約定國外廠商隨時可以解除合同,且對合同解除后的賠償等沒有明確規定。上述約定對于中國廠商非常不利,我國許多中小型企業在接單過程中,沒有充分評估上述條款的風險,造成前期投入很大,后期卻遭毀約,導致嚴重虧損的經營事件。
索賠報告編寫及審核人員名單
索賠報告
1.索賠報告的內容。索賠報告的具體內容,隨該索賠事件的性質和特點而有所不同。但從報告的必要內容與文字結構方面而論,一個完整的索賠報告應包括以下四個部分。
(1)總論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內容;序言;索賠事項概述;具體索賠要求索賠報告編寫及審核人員名單。
文中首先應概要地論述索賠事件的發生日期與過程;施工單位為該索賠事件所付出的努力和附加開支;施工單位的具體索賠要求。在總論部分這末,附上索賠報告編寫組主要人員及審核人員的名單,注明有關人員的職稱、職務及施工經驗,以表示該索賠報告的嚴肅性和性。總論部分的闡述要簡明扼要,說明問題。
(2)根據部分。本部分主要是說明自己具有的索賠權利,這是索賠能否成立的關鍵。根據部分的內容主要來自該工程項目的合同文件,并參照有關法律規定。該部分中施工單位應引用合同中的具體條款,說明自己理應獲得經濟補償或工期延長。
處理工程質量事故的法律依據?
相關的建設法規
1、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資質管理方面的法規
《建筑法》明確規定“國家對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實行資質審查制度”。《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這類法規主要內容涉及: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等單位的等級劃分;明確各級企業應具備的條件;確定各級企業所能承擔的任務范圍;以及其等級評定的申請、審查、批準、升降管理等方面。
2、從業者資格管理方面的法規
《建筑法》規定對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和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有關人員實行資格認證制度。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監理工程師考試和注冊試行辦法》等。這類法規主要涉及建筑活動的從業者應具有相應的執業資格;注冊等級劃分;考試和注冊辦法;執業范圍;權利、義務及管理等。
勞務分包的強制性要件、資質
依照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及《關于建立和完善勞務分包制度發展建筑勞務企業的意見》等規定,承接勞務分包的企業,必須獲得相應勞務分包資質,嚴禁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包工頭”。因此,對于工程勞務分包而言,其首要要求就是勞務分包人只能是具備承攬相應勞務作業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而不允許個人承攬勞務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