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1-09-16 20:49  
【廣告】





法醫鑒定程序公開:鑒定后,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如對鑒定結論表示異議,有權提出申請,由辦案單位委托法定鑒定機構復核或重新鑒定。辦案單位對當事人的申請應在十日內開具委托書,不得拒絕。法醫鑒定公開:被鑒定人在接受檢驗時必須與鑒定人密切配合,必須向鑒定人提供真實的全部病歷、檢查報告單、各種攝片,不得造假,違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法醫鑒定人在接案后,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將《法醫鑒定書》(除因功能性損傷需要有觀察傷情變化期限的)向辦案單位送出;疑難案件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法醫鑒定書》向辦案單位送出;如傷情復雜不易下結論,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向上級鑒定機構移送;
因交通事故受傷申請法醫鑒定注意點:當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醫鑒定書的內容,否則該鑒定書無效。如果對法醫鑒定的結論不服,可以申請由雙方共同認可或司法機關依法指的鑒定部門重新進行鑒定。法醫傷情鑒定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檢驗鑒定所根據資料要詳實可靠,要調閱原始病歷,客觀公正地做出是鑒定結論;法醫鑒定程序公開:當事人可以對被委托的鑒定機構成員提出四避申請。傷者不在本地治,可要求辦案單位變更委托鑒定機構,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個鑒定機構鑒定;

法醫鑒定項目:因果關系鑒定:指損傷與疾病的關系鑒定。醫糾紛司法鑒定:醫行為中是否存在過錯,若有,與患者死或殘疾之間的關系。因交通事故受傷申請法醫鑒定注意點:當事人應與鑒定人員積極配合,主動提供相關的傷情資料、物證和檢材,如實接受鑒定人員的詢問、調查和檢驗。法醫鑒定人在接案后,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將《法醫鑒定書》(除因功能性損傷需要有觀察傷情變化期限的)向辦案單位送出;疑難案件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法醫鑒定書》向辦案單位送出;如傷情復雜不易下結論,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向上級鑒定機構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