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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9-04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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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1年9月底,建成與分類清運相適應的污水收集處理配套設施,實現垃圾殘液集中收集、達標處置,各類沖洗廢水規范排放,解決生活垃圾殘液違規排放和作業車輛沖洗水污染環境問題。
至2023年底,不斷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清運體系建設,形成國內的收運轉運體系和智能化監管體系,生活垃圾分類清運體系實現、管理閉環、設施配套、作業規范。

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垃圾清運、轉運企業應建立車輛傾覆、集裝箱破損(傾覆)等意外情況導致的殘液泄漏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提范意識,一旦發生意外,及時處理。垃圾轉運站應按照轉運設計能力規范運行,防止因超負荷運行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并執行相應設施的排放標準,應集中收集并外運至有處理能力的焚燒廠、填埋場等處理設施進行處理達標后方可納管排放。

“在具體工作開展中,我們對北京經開區內32個小區開展常態化檢查,并實行定期通報制度,要求小區對檢查不合格的點位通報整改。” 王威表示,通過定期通報整改以及重點區域和點位進行“掛牌督辦”,終實現垃圾分類問題解決率90%以上。在重點檢查的同時建立長效治理機制,以減少問題反生、市民重復投訴。針對生活垃圾投放、收集點建設等環衛設施短板,加強對清運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提升清運保障能力。應用科技手段,引導居民自主源頭分類,提高家庭分類質量,實現居民分類參與率達到90%,自主分類投放準確率達到85%,有效減少“二次分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