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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1-15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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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過戶注意事項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書(收件窗口領取),受托人原件及復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托書或公證書,受委托人需出具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的,需提交承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6、若經的,需出具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去辦理過戶手續,帶上房產證原件,復印件,,復印件,
去辦理過戶手續需要原房主夫妻雙方到場:帶上、、房證、契證、(單身的需要單身證明)買的人只要帶上就可以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院或者仲裁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如果當事人攜帶的房產過戶材料不齊的,應當按照要求及時補齊。
離婚后房產起訴期限是多久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企圖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提起,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根據以上規定可以看出,針對離婚時對方隱藏或轉移的房產,其時效為兩年。
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應遵循的原則
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應遵循的原則 1、限定繼承原則。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繳納的稅款和債務應以其取得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部分可以不予償還。 2、保留必留份原則。如果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即使遺產不足以,也應當為其保留適當的遺產。這是養老育幼原則的體現,也是保障人權的必然要求。 3、有序清償原則。這一原則體現在兩個方面:(1)在多種取得遺產的方式并存的情況下,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不足清償時,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受遺贈的,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清償。(2)在多種被繼承人債務并存的情況下,應按一定順序清償。首先清償具有優先權的債權,比如工人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用遺產進行了的債權等;然后才能清償普通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