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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2020-12-18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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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比巴黎公約和PCT操作流程可知,兩種途徑操作流程中A步驟是完全相同的,由此產生的費用也相同(約幾千人民i幣); C步驟在操作的時間和手續上略有差別,但在希望獲得保護的國家對該項專利申請進行審查方面是相同的,由此產生的費用也大致相同(各國收費不同,平均每個國家大約是5萬元左右人民i幣)。另外,通過PCT途徑向其他國家提交專利申請在操作流程上比通過巴黎公約途徑多了一個步驟B,步驟B所產生的費用主要包括PCT國際費、檢索費、傳送費以及初步審查費,大約合計1至2萬元人民i幣。由此看來,通過PCT途徑比通過巴黎公約途徑多花了1至2萬元人民i幣。但是,這多花的費用是不是物有所值,什么情況下該花,什么情況下不該花,下面進行進一步分析。

                一項專利要向外國提交專利申請,選擇巴黎公約或者PCT中的哪種途徑主要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所提供發明創造的類型。

                我國專利法規定了三種發明創造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巴黎公約可以受理這三種類型的發明創造,而PCT只能受理發明和實用新型,如果企業要在外國申請外觀設計的專利保護,則只能選擇巴黎公約這一種申請途徑。

                2、申請專利目標國的數量和申請人資金狀況。

                由于通過巴黎公約途徑,需要在12個月內完成向各個目標國提交專利申請以及翻譯等工作,相應地,也要繳納A、B、C步驟所產生的全部費用。根據前面介紹可知,C步驟所產生的費用相對其他步驟而言是巨大的,如果目標國家數目較多,C驟所產生的費用將更加龐大。例如,目標國為10個,那么,C步驟所產生的費用大約合計50多萬元人民i幣。由此可知,當目標國數目較多時,申請人需要在短時間(12個月)內支付相當多的費用。而通過PCT途徑,在臨近30個月的時候才需要支付C步驟所產生的費用,在12個月內只需支付A和B步驟所產生的費用。由此可見,對于目標國數目較多、申請人當前資金又不十分充足的情況,選擇PCT途徑更適合一些。另外,采用PCT途徑C步驟費用的支付時間可以推遲到30個月左右,而非巴黎公約規定的12月,而推遲支付的C步驟費用在推遲的這段時間內為申請人所帶來的利息已經接近于B步驟的費用了,因此,表面上看來,PCT途徑比巴黎公約途徑多支付了B步驟費用,但如果考慮C步驟利息的話,實質上并沒有多支付。

                3、發明創造的價值和獲得外國保護的時間

                通過巴黎公約途徑,專利申請在12個月之內就進入了目標國的國家階段審查,因此,相對于PCT大約30個月進入目標國而言,巴黎公約專利申請接受實質性審查以及獲得授權的時間通常會早很多。因此,如果申請人希望發明創造盡快進入國際市場,并且對該項發明創造的價值比較有把握,則適宜通過巴黎公約途徑直接向目標國提交專利申請。

                相反,如果申請人對自身發明創造的價值把握不大,而且該發明創造涉及的產品并不急于進入國際市場,那么,就適宜通過PCT途徑向目標國提交專利申請。因為通過PCT途徑,在真正進入目標國的國家階段之前,可以根據B步驟所述的國際階段中的國際檢索以及國際初審對專利申請的創造性有更進一步的了解,如果B步驟的國際檢索和國際初審階段就得出發明創造沒有創造性,即使進入國家階段也很有可能不被授予專利,那么申請人就應該慎重考慮是否還繼續進行國家階段,以防止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再者,申請人可以通過國際階段出具的檢索報告和初審報告對專利申請報告進行修改,這個階段進行修改的話,只要通過中國國內的代理機構即可。如果進入了國家階段,那么修改專利申請報告就必須通過目標國的代理機構,花費比國內要高很多。

                4、目標國是否確定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一項專利產品的潛在國際市場不可能很快就確定下來,開始認為產品在歐美等發達國家比較會有市場,可經過一段時間的調研后往往會覺得發展中國家才是產品最i大的需求方。通過巴黎公約途徑,必須在12個月內就確定出目標國,而PCT卻可以延長至30個月。所以,對于在短時間內就能確定潛在市場國家的專利產品,可以通過巴黎公約申請。但在短時間內無法確定目標國的話,PCT不失為一個良好的選擇,PCT公約能避免由于時間緊張而盲目選擇目標國,為申請人爭取更大的經濟利益。


              據了解,自建立知識產權地方立法指導協調機制以來,國家知i識產權局先后確定安徽、遼寧等7個省區為重點指導對象,舉辦多次指導協調交流活動,為相關地方知識產權局搭建了交流平臺。同時,該指導協調機制還促進了國家知i識產權局與地方人大及法制管理部門的交流,為知識產權地方立法營造了良好氛圍。

                事實上,自2008年專利法第三次修改以來,特別是在國家知i識產權局的知識產權地方立法指導協調機制促進下,已經有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重新修訂了專利地方性法規。修訂后的地方法規更加適應地方實際,為地方知識產權工作開展、助力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知識產權地方立法作為知識產權制度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要緊緊圍繞知識產權強國建設這一核心目標,共同構建激勵創新、嚴格保護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要按照黨中央、國務i院的統一部署,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斷提升立法的科學性、規范性和前瞻性,切實破i解知識產權領域亟待解決的問題,實現知識產權地方立法優質協調發展,有效保障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辟R化在講話中所強調的,不僅闡明了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更對知識產權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專利行政復議的內容

              行政復議是行政法上的一項重要制度,其目的在于,給行政相對人在行政系統內提供一個針對違i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的救濟管道,同時,也給行政機關在行政系統內一個糾正違i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的機會。雖說行政復議帶有準司法性質,但其基本性質仍是行政行為,且是依申請的行政行為、要式行政行為。

              專利行政復議是指針對涉及專利事項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的行政復議。此處所謂涉及專利事項,既包括國家知i識產權局在審查授予專利權等過程中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也包括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在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查處專利違i法案件等過程中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

              我國目前的專利執i法體制是所謂的雙軌制,即司法體制和行政執i法體制并行。根據《專利法》第60條、第63條以及第64條的規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做出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責令改正并予公告,沒收違i法所得,并處罰款等行政處罰。對上述行政處罰,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15日內依照《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i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i院強制執行。這一體制的架構需要在地方設立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查處假冒專利和冒充專利等違i法行為。目前,在所有省級人民i政府內,都已設立此類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在部分設區的市級人民i政府內,也已設立此類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


              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專利申請的時限要求有下列情形:

              1、 就同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申請,要求本國或者外國優先權期限:至申請日前十二個月內;

              2、 外國人就同一外觀設計在中國申請要求外國優先權期限:至申請日前六個月內;

              3、 外國申請人要求外國優先權時,提供該外國專利受理機關出具的證明期限:自申請日起三個月內;

              4、 發明創造在中國政府主辦或承認的國際展覽會首i次展出,或在規定的學術會議上首i次發表,或示在規定的學術會議上首i次發表,或未經申請人同意由他人泄露,不喪失新穎性的期限: 至申請日前六個月內;

              5、 提交上述展覽會、學術會議證明的期限:自申請日起二個月內;

              6、 發明涉及新的微生物、微生物學方法或者其產品,且使用物的微生物是公眾不能得到的,保藏該微生物的日期:申請日前,最遲至申請日;

              7、 提交上述微生物的保藏證明以及存活證明的期限:自申請日起三個月內;

              8、專利申請費繳納期限:自申請日起二個月內;

              9、發明專利申請主動修改申請的期限:提出實審請求時,及對第1次審查意見答復時;

              10、實用新型或外型設計專利申請主動修改申請的期限:自申請日起三個月內;

              11、發明專利早期公布的期限:自申請日起(或優先權日起)三年內;

              12、發明專利申請請求實質審查的期限:自申請日起(或優先權日起)三年內;

              13、發明專利申請繳納維持費的期限:自申請日起滿兩年,從第三年起,每年繳納;

              14、提出分案申請的期限:原案授權通知發出前;

              15、提出行政復議的期限:接到專利局通知后15天內;

              16、依據細則第七條,請求恢復權利的期限:自接到通知后二個月內;

              17、申請人請求復審期限:自收到駁回決定后三個月內;

              18、申請人對復審不服,向法i院起訴期限:自收到復審決定三個月內。

              以上,就是關于專利申請的時限的介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