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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29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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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會判離婚?
什么情況下會判離婚? ①出現離婚的法定理由(如重婚、家暴、屢教不改、等惡劣情形); ②第二次起訴離婚(大概率可以); ③一方被,刑期較長; ④一方被宣告失蹤; ⑤一方,情節較嚴重。 沒有法定理由,次起訴離婚是否會判離婚? 答:一般不會判離婚。 對方下落不明,能否起訴離婚? 建議先去人口失蹤,再憑人口失蹤的報案記錄起訴。將采用公告方式送達相關文書。

對方下落不明的送達及立案問題
對方下落不明的送達及立案問題 由于一方下落不明,導致另一方離婚障礙的現象較十年前日益增多。對于一方下落不明,以前有的的作法,是以對方當事人地址不明確,不符合《民事法》百零八條立案條件為由不予受理;有的是讓當事人宣告另一方失蹤或,相關的法律程序走完后,再行受理。這樣處理,給當事人不僅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成本,而且也給當事人帶來了巨大的時間成本。如果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要用幾年的時間,才能達到解除人身關系束縛的目的,不利于時代的發展和效率。而現今,越來越多的采取了公告送達的方式。

處理案件,需要追究責任指依法應當追究行為
需要追究責任 指依法應當追究行為人的責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責任的事實,當有事實發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責任時,才有必要而且應當立案。 綜上所述,處理案件,應該立案,之后,對嫌疑人采取或者逮捕手續。如果是,抓人后應該盡快的報請逮捕手續,經過批準,再執行逮捕。對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要在一天內通知其家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