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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18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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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滯納金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稅收滯納金 稅收滯納金是按照稅法規定,對延誤期限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所加收的款項。這是對違反稅法的納稅人的一種經濟制裁方式。各國稅法中普遍規定了滯納金的制裁方式,納稅單位和個人不按期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除限期追繳外,還要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并按滯納稅款一定比例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的計算公式為:滯納金金額:滯納稅款×滯納金比例×滯納天數。

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交叉出題)
免征與減征優惠 1.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交叉出題) (1)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①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②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③中藥材的種植; ④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⑤牲畜、家禽的飼養; ⑥林產品的采集; ⑦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⑧遠洋捕撈。 (2)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交叉出題)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 ②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2.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自項目取得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3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4-6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 3.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自項目取得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3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4-6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 4.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技術轉讓的范圍,包括居民企業轉讓專利技術、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生物新品種、轉讓5年以上(含5年)非獨占許可使用權以及和確定的其他技術。

免征公共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娛樂、文化體育等增值服務稅,
優惠 免征公共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娛樂、文化體育等增值服務稅,減免民航發展、港口建設費,執行期限全部延長到今年年底,具體詳見即將出臺的文件公告。 參考原文: 1、《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的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 2、、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新型冠狀病毒的疫情防控期間免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的公告》(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1號) 3、《關于減免港口建設費和船舶油污損害賠償的公告》( 公告2020年4號)規定:免征進出口貨物,即出口國外和國外進口貨物的港口建設費。自2020年3月1日零時起至2020年6月30日24時止執行,以船舶進出港時點為準。

月銷售額3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
月銷售額3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 《關于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6號)規定:為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繼續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提醒: 對于小規模納稅人公司經營范圍中既涉及銷售貨物、又涉及銷售服務的,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也就是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免征增值稅; 同時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也免征增值稅; 相當于月銷售額6萬元(按季納稅18萬元)以下免征了增值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