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0-10-08 05:15  
【廣告】
超限貨物運輸的特點之
(3)特殊安全要求
超限貨物一般均為國家重點工程的關鍵設備,因此超限貨物運輸必須確保安全,萬無一失。其運輸可說是一項系統工程,要根據有關運輸企業的申請報告,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對運輸路線進行勘察篩選;對地空障礙進行排除;對超過設計荷載的橋涵進行加固;運輸護送方案;在運輸中,進行現場的調度,搞好全程護送,協調處理發生的問題;所運大件價值高,運輸難度大,牽涉面廣,所以受到各級政府和領導、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和企業的高度重視
什么是超期未報貨物
超期未報關貨物是指收貨人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超過3個月未向海關申報的進口貨物。
超期未報貨物的范圍
(1)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超過3個月未向海關申報的進口貨物。
(2)在海關批準的延長期滿仍未辦結海關手續的溢卸貨物、誤卸貨物。
(3)超過規定期限3個月未向海關辦理復運出境或者其他海關手續的保稅貨物。
(4)超過規定期限3個月未向海關辦理復運出境或者其他海關手續的暫準進境貨物。
(5)超過規定期限3個月未運輸出境的過境、轉運和通運貨物。

進口溢卸誤卸貨物
什么是進口溢卸誤卸貨物 進口溢卸貨物是指未列入進口載貨清單、提(運)單的貨物,或者多于進口載貨清單、提(運)單所列數量的貨物,但不包括按照合同規定的溢短裝條款所多裝的貨物。
進口誤卸貨物,指將本應運往國外港口、車站或國內其他港口、車站但在本港(站)誤卸下的貨物。
進口溢誤卸貨物,貿易方式代碼為"4539"。
由海關處理的溢、誤卸貨物,貿易方式代碼為"4500"。[編輯]進口溢卸誤卸貨物的適用范圍 本貿易方式包括以上定義所述的進口貨物,但不包括:
(一)進口合同規定的溢短裝條款溢裝的貨物應按合同項下進口貨物的貿易方式。
(二)運往國內其他港口或退運國外的誤卸貨物。

陸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的適用范圍
陸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按其適用范圍分為國內陸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和國際陸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又稱為涉外陸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
其中,國內陸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適用于國內貿易所涉及的貨物在國內陸路上用汽車、火車、非機動車輛進行的運輸活動。在我國,將其進一步分為國內鐵路貨物運輸保險合同和國內公路貨物運輸保險合同。陸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則適用于國際貿易所涉及的進出口貨物及外經濟活動的物品,在跨越國界的陸路上進行的運輸活動。在我國,將其進一步分為國內鐵路貨物運輸保險合同和國內公路貨物運輸保險合同。而國際陸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則適用于國際貿易所涉及的進出口貨物及其他外經濟活動的物品,在跨越國界的陸路上進行的運輸活動。在我國,國際陸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習慣上稱其為陸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而且限于使用火車、汽車進行的運輸活動,使用其他陸上運輸工具從事的貨物運輸活動則不予承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