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0-08-19 19:22  
【廣告】







因政府的安排,企業需要完成生產任務,安排員工加班,員工能不能拒絕呢?員工拒絕的話,企業又能否作處理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二條和《關于嚴格制止企業濫發加班加點工資的通知》,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等特殊情形的;無需員工同意,企業有權安排員工加班。
如果員工拒絕的,屬于違反法律規定,企業有權以不服從工作安排,依照規章制度按處理。
【鄭州安博】是一家有著多個領域專業律師的律師事務所,對于疫情期間的企業復工方面的一些問題有著專業的解析,能夠幫助企業及員工解答關于復工的問題,包括大家比較關注的濟源勞動爭議法律服務電話方面,希望能夠更多的為企業及勞動者提供幫助。
很多企業在引進人才過程中理所當然地認為掌握主動權而忽視了其中的法律風險,為企業之后的濟源勞動爭議法律服務電話埋下隱患。你的企業是否存在或出現過以下問題?下面由我們的法律專家來說一下!
1、明明員工不符合企業的錄用條件,為什么解除勞動合同卻被認定為違法解除?
2、剛開始試用的員工發生,單位沒有繳納,按標準賠付代價太高,怎么辦?
3、員工連續曠工好幾天,聯系不上,勞動合同沒辦法履行怎么辦?
4、招聘的員工跟上一家單位沒有解除勞動關系?
以上的作答就是我們【鄭州安博】的法律專家為大家解答的,如果您還有什么法律上的問題,您可以電話咨詢或向我們的在線客服咨詢業務!
工資發放的問題是濟源勞動爭議法律服務電話其中一個重要的方面,那么工資發放需要遵循哪些原則呢?我們來了解一下吧。
根據《勞動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小編在未看到這個條文之前也是很吃驚,竟然對工資支付形式有規定,還以為只要企業給了等價的東西也是可以的。同時呢,我們可以看到工資支付還要按月支付,而且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明確了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鄭州安博】為廣大客戶提供的濟源勞動爭議法律服務電話等方面的法律服務,有著細致的分類以及周到的產品服務流程,使得我們的服務更加的貼心,也更加專業,如果您有相關法律問題,歡迎您來電進行詳細的咨詢。
員工在進入一個企業工作時,都會有試用期這一說,那么試用期內職工的工資標準是什么呢?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吧。
法律規定,試用期內職工的工資標準可以由用人單位自行確定,但是卻不能低于低工資標準。
《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7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或建立勞動關系后,試用、熟練、見習期間,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所在單位應當支付其不低于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如果您在工作的過程中遇到了人力資源方面的法律問題的話,歡迎您到【鄭州安博】來,我們是一家專業為企業及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事務所,可以為您提供專業的濟源勞動爭議法律服務電話,幫助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