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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0-04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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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賃房屋時,如果一方違反了合同約定的條款,產生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免費咨詢,那么另一方可以申請解除合同,除了協商解除這種方式之外,還可以通過法定解除,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合同法第94條規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務、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的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的條件是特定情況的發生,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合同一方或者雙方繼續履行合同已無法實現合同目的,法律賦予了合同當事人解除合同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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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期間,如果房屋出現火災被燒毀的話,損失應該由誰來承擔呢?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以便更快的解決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免費咨詢:
租賃房屋被燒毀是因為案外人故意縱火的犯罪行為所致時,如果承租方對于租賃房屋被燒毀沒有過錯,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一百三十二條“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的規定,按公平原則,結合實際情況,由承租方對出租方的房屋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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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免費咨詢是人們生活中非常常見的一種糾紛,那么出現此類糾紛的原因都有哪些呢?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吧: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常見的違約情形主要有:
(1)出租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租賃房屋,或者交付的房屋有瑕疵。實踐中往往表現為遲延履行,或者履行有瑕疵,損害承租方的利益(停水斷電,道路不暢,場地不清,等等。);
(2)出租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維修和保養義務。租賃房屋的缺損雖然不是因為承租方的過錯所引起,但糾紛的發生卻是頻頻出現。
以上就是出現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免費咨詢的一些原因,如果您在生活中已經遇到了此類法律問題的話,可以到【鄭州安博】進行咨詢,我們擁有該領域內專業的律師團隊,能夠為您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維護您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