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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10-24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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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的改革,勞務外包開始逐步成為未來解決勞動力問題的趨勢。那么,勞務外包與勞務派遣到底有哪些聯系與區別呢,下面是個人看法。
一、定義。
勞務外包是指發包單位將一些相對獨立的業務承包給勞務外包單位進行完成的過程稱為勞務外包。
勞務派遣就是指勞務派遣單位將已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派往其他勞動力需求單位提供勞動力的過程稱為勞務派遣。
二、聯系與區別。
無論是勞務外包還是勞務派遣,其根本的目的都是為了解決勞動力問題,都是由于發包單位(或用工單位)生產經營需要,而自身勞動力又不足,所采取的相關措施。
但是,二者之間卻有著,本質上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合作關系、用工主體、用工范圍數量等方面。

三、用工范圍與數量不同。
勞務外包,是為了完成一些相對獨立的業務的,使用多少勞動者,每個勞動者做什么,發包單位是不能干涉的,他們只能就業務完成的質量與結果等情況向外包單位提出要求。而勞務派遣制,是為了完成某一范圍工作量的,使用多少勞動者,每個勞動者做什么,怎樣做都是由用工單位安排與指令的,勞動者按照用工單位指令進行完成,其結果也是由用工單位自己把握的。
隨著勞務派遣的大量向勞務外包轉化。那么,勞動者該如何分辨自己是真正的勞務外包,還是被用工單位用披著勞務外包外衣的勞務派遣繼續用工呢。除了我上面談的二者區別外,勞動者還可以用“勞動指令”來進行區分。勞務外包,外包單位是不能直接向勞動者下達生產工作任務的,而是將生產工作任務下達給勞務外包單位,由勞務外包單位向勞動者進行下達。而勞務派遣制,則是由用工單位直接向勞動者下達生產工作任務。這個區別也就成了,發生勞動糾紛時,勞動監察管理部門進行認定和區分勞務外包與勞務外派的一個重要依據。

2.對勞動者的管理權限不同
勞務外包中,從事外包勞務的勞動者由外包公司直接管理,發包人不得直接對其進行管理,發包人的各種規章制度也并不直接適用于從事外包勞務的勞動者;勞務派遣中的勞動者,主要由用工單位直接管理,用工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適用于被派遣勞動者。
3.勞動風險的承擔不同
勞務外包中的要素是工作成果,發包人僅注重承包人所交付的工作成果,而不注重具體工作過程,承包人必須對工作成果負責,只有在工作成果符合約定條件和標準時,發包人才需按照約定支付外包費用;勞務派遣中的要素是勞動過程,勞務派遣單位對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結果不負責任,只要勞動者付出了相應的勞動,無論工作結果如何,用工單位都應按照《勞動派遣合同》約定的標準向其支付勞務報酬。

五、法律風險
從上述案例可知,企業在選擇勞務外包或勞務派遣單位時,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合理確定勞務外包和勞務派遣的工作內容
若工作內容屬于以工作成果衡量標準,企業無需對提供服務的人員進行直接的指揮監督及工作安排,則該合同更適合被認定為勞務外包;如企業需要直接對外派人員進行指揮監督和工作安排,則即使形式上簽訂的是勞務外包協議,也會存在被認定為與服務人員存在勞務派遣關系甚至事實勞動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