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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16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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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關“靈活用工”,很多企業應該是比較熟悉的,因為隨著企業用人成本的日漸升高,很多企業都會將關注點轉向“靈活用工”,希望可以通過“靈活用工”的方式減少企業在用人方面的支出,目前來看這的確是個不錯的辦法,但是對于大部分企業來說,對“靈活用工”的認知依舊存在一些誤解。
“靈活用工”的概念zui早由國外引入,當時國內許多人會將其與勞務派遣混為一談,其實這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服務模式。
靈活用工由派遣公司承擔全1方位的法定雇主責任,在派遣人數確定、派遣周期、派遣人才的篩選方面都非常靈活的一種用工形式。"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是派遣制用工形式。派遣單位招聘和管理職工而不使用職工,用人單位使用職工但不招聘和管理職工。從法律關系來看,勞動者和勞務派遣單位簽署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簽署勞務派遣協議,涉及勞動者、用人單位(即勞務派遣單位)以及用工單位三方主體。
在互聯網大環境的沖擊下,電子商務、網絡約車、網絡送餐、快遞物流等新業態經濟蓬勃發展,吸納了大批勞動力就業創業。加之,90后新興的一代更為追求獨立自主,關注自身感受和自我價值的實現,特別是在平臺化組織和個體價值的崛起后,個人的產能與價值在大平臺的基礎結構支持下實現了zui大的釋放,“靈活用工”漸漸成為眾多如服務、餐飲、新零售、互聯網企業等行業的新型用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