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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14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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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人們的健康,疫情期間各地對于返崗復工有著不同的嚴格的要求,那么如果勞動者因疫情原因無法按時返工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推遲復工期間,應如何安排?
針對這種情況,建議用人單位充分與員工協商,達成協商一致:(1)法定/福利年休假/倒休:優先安排員工休法定年休假,如果用人單位有福利年休假或者員工有倒休的,可以安排福利年休假或倒休。(2)待崗:員工未復工時間較長的,企業經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安排職工待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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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上還是有許多人對法律知識不太了解,那么,下面就讓我們安博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專家為大家說一下有關許昌勞動爭議法律服務的相關法律知識點!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勞動者若要獲得此種權利保障,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尋求權利救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且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需要按照法定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若要獲得此種權利保障,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尋求權利救濟。
此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先了解更多有關勞動法律,可以來我們【鄭州安博】咨詢法律業務,律所也有一系列的解決方案手冊,歡迎您致電進行詳細的了解。
在許昌勞動爭議法律服務方面,初入一個公司會先涉及到的實習期,那么實習生和正式員工的用工區別是什么呢?新手職工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1、實習生和企業不存在勞動關系,和企業只能簽《實習協議》不能簽《勞動合同》,而正式員工和企業存在勞動關系;?
2、實習生只能享受實習補助,不能享受正式員工的待遇如五險一金等;?
3、實習生和企業是松散的管理關系,企業有些制度對實習生是無效的,正式員工應嚴格遵循企業各項規章制度。
企業用工問題一直存在,期間可能會遇到多種問題,【鄭州安博】在許昌勞動爭議法律服務以及勞動合同等方面都擁有專業的律師團隊,如果您在入職后或者是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問題的話,可以來電咨詢我們,我們將為您提供專業有效的問題解決方案,讓您的工作更加的順利。